星期二, 五月 24, 2005

回帖保存:陈世美

陈世美在他派出韩琪以后,罪名就不是可大可小了,而是“杀妻灭子禽兽一般”了。编剧为什么让陈世美最后死掉,不是因为欺君,而是他做出了伦理道德不容的事——他要取替他堂前尽孝3年的糟糠之妻的性命。用现代的话说,不让他死掉,不足以平民愤。

京剧不是普法宣传片,他只有一个很原始的目的,就是让观者出气。据说马连良解放后在香港演《清风亭》,按照戏改的要求剔除迷信不带亟子,观众气的把鞋往台上扔。为什么?还不是因为实在太气人。如果按照法律的观点,张继保不赡养他的养父母,大约只能算是民事案件。强制他每月支付一定数量的赡养费就完了,绝对够不上死罪。但按中国人的老观念——生母不如养母恩——不让雷劈死他观众不答应啊

一出《铡美案》终了,小豆子并未替最后的胜方感到多么高兴,那是因为这戏里没有最后的胜利一方。秦香莲在后来对取其丈夫性命的要求变得越来越坚决,而促成这种转变的,是国太和皇姑不断给他施加的压力。在别的地方戏里,有秦香莲跟皇姑论大小的情节。因为她觉得自己有这个资格。不想皇姑到要打她,国太还霸道的抢他唯一的依靠——冬哥春妹,她实在是越来越委屈。她心里气不顺,所以不肯接受老包的调解,才喊出了:从今后我屈死也不喊冤。